自动驾驶车辆被动安全碰撞测试的行业标准动态
碰撞安全测试相关服务热线: 微析检测业务区域覆盖全国,专注为高分子材料、金属、半导体、汽车、医疗器械等行业提供大型仪器测试、性能测试、成分检测等服务。 地图服务索引: 服务领域地图 检测项目地图 分析服务地图 体系认证地图 质检服务地图 服务案例地图 新闻资讯地图 地区服务地图 聚合服务地图
本文包含AI生成内容,仅作参考。如需专业数据支持,可联系在线工程师免费咨询。
自动驾驶车辆的普及推动被动安全技术向更复杂场景延伸,碰撞测试作为验证被动安全性能的核心手段,其行业标准正随技术迭代快速更新。不同于传统车辆,自动驾驶车辆涉及传感器、算法等新增部件,碰撞时不仅要保护乘员,还要考虑自动驾驶系统部件的安全性与功能连续性。本文聚焦近期自动驾驶车辆被动安全碰撞测试的行业标准动态,解析标准调整的核心逻辑与实践要求。
自动驾驶车辆被动安全的独特需求
传统车辆的被动安全核心是“乘员保护”,而自动驾驶车辆在此基础上,需额外考虑“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性”与“功能连续性”。例如,激光雷达、摄像头等传感器多安装在车辆顶部或前舱,碰撞时若传感器脱落或损坏,可能导致自动驾驶系统失效,进而引发二次碰撞——比如车辆在高速路上碰撞后,传感器损坏导致无法识别前方障碍物,继续行驶造成更严重事故。因此,自动驾驶车辆的被动安全设计需兼顾“乘员保护”与“传感器及系统的抗冲击性”。
另一个独特需求来自乘员状态的变化。传统车辆要求乘员保持“正坐、系安全带”的标准姿态,但自动驾驶模式下,乘员可能调整座椅至后仰、侧坐甚至平躺(L4及以上级别),此时传统的安全带与气囊系统可能无法有效保护。比如,当乘员后仰30度时,安全带的肩带可能从肩部滑落至颈部,碰撞时易造成颈部拉伤;气囊若按正坐姿态展开,可能直接撞击乘员的头部侧面,而非前额,降低保护效果。
此外,自动驾驶车辆的“电子电气架构”更复杂,域控制器、线控底盘等部件分布在车身各处,碰撞时若这些部件短路或泄漏,可能引发火灾或触电风险。例如,某款L3级自动驾驶车辆的域控制器安装在副驾驶座椅下方,传统碰撞测试未考虑该位置的冲击,若侧面碰撞时域控制器被挤压变形,可能导致电池短路,引发车内火灾——这也是标准调整需重点解决的问题。
还有,自动驾驶车辆的“碰撞后处理”需求更严格。传统车辆碰撞后只需切断动力、打开车门,而自动驾驶车辆还需确保“碰撞后车辆不自行移动”(避免二次碰撞)、“自动驾驶系统停止输出控制信号”(防止错误指令),以及“关键数据可留存”(用于事故分析)。比如,某起自动驾驶车辆碰撞事故中,车辆碰撞后因传感器未完全损坏,系统误判为“仍可行驶”,导致车辆继续向前移动,撞上路边行人——这一案例直接推动了标准对“碰撞后系统状态”的要求。
全球主流标准组织的最新动向
欧盟UN R152(关于机动车被动安全的统一规定)是自动驾驶车辆标准的重要推动者,2023年修订版新增了“自动驾驶模式下的碰撞后要求”:明确碰撞后自动驾驶系统必须进入“安全状态”,即切断动力输出、制动系统保持工作、转向系统锁止在当前位置,且不能发出任何可能导致车辆移动的指令。此外,标准还要求“传感器部件的防护等级”——激光雷达、摄像头等部件需通过“IP67+碰撞防护”测试,即碰撞后外壳不能破裂,内部电路不能暴露。
美国FMVSS(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)则聚焦“乘员坐姿变化”的调整。2024年发布的FMVSS 208(乘员约束系统)补充条款规定,当自动驾驶车辆处于L3及以上级别时,需测试“乘员后仰30度、侧坐20度”等非标准姿态下的约束系统性能。例如,针对后仰坐姿,要求安全带的肩带固定点需上移50mm,以避免肩带滑落;气囊的展开时间需提前10ms,展开压力降低15%,防止撞击乘员头部侧面。
中国的标准动态同样活跃。2024年4月,工信部公开征求《自动驾驶车辆被动安全碰撞测试技术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明确“新增传感器区域碰撞测试”——要求用直径200mm、质量50kg的柱状物,以15km/h的速度撞击激光雷达安装位置(通常在车顶),测试后激光雷达的位置偏差不超过10mm,功能仍可正常工作(即能识别前方100m内的障碍物)。此外,征求意见稿还要求“碰撞后黑匣子数据的留存时间”——需保存碰撞前30s的自动驾驶状态数据(包括车速、方向盘角度、传感器感知结果),且数据不可篡改。
日本的JIS标准则关注“低速自动驾驶场景的碰撞保护”。由于日本城市道路狭窄,自动驾驶车辆更多用于低速配送(如物流机器人、社区接驳车),JIS D 0105-2023规定,低速自动驾驶车辆(车速≤20km/h)需通过“正面50%重叠低速碰撞测试”——车辆以10km/h的速度碰撞固定障碍,测试后乘员舱变形量不超过100mm,座椅靠背的倾斜角度变化不超过5度(避免乘员向前倾倒),同时传感器系统需保持工作(能继续识别周边环境)。
碰撞测试场景的扩展
传统碰撞测试以“高速、高能量”场景为主(如正面100%重叠碰撞,车速50km/h),但自动驾驶车辆的运行场景更丰富,因此标准新增了“低速、针对性”的测试场景。例如,“自动驾驶模式下的停车场碰撞”——模拟车辆在停车场内自动驾驶泊入车位时,与旁边车辆发生侧面碰撞(车速5km/h),测试要求:碰撞后车门仍可正常打开(方便乘员撤离),传感器系统(如超声波雷达)需保持工作(能继续检测周边障碍物),且车辆不能发出“继续泊入”的错误指令。
另一个新增场景是“传感器区域的柱状物碰撞”。激光雷达通常安装在车顶或前格栅,是自动驾驶系统的“眼睛”,若碰撞时损坏,系统将失去感知能力。因此,UN R152标准新增了“激光雷达区域碰撞测试”:用直径150mm、质量30kg的柱状物,以20km/h的速度撞击激光雷达的中心位置,测试后激光雷达的点云精度需保持在±5cm以内(即能准确识别100m外的行人),且外壳不能产生尖锐碎片(避免伤害行人)。
还有“自动驾驶模式下的后方碰撞”。传统后方碰撞测试主要关注乘员的颈部保护(如头枕的设计),但自动驾驶车辆在后方碰撞时,若传感器(如后摄像头、毫米波雷达)损坏,可能导致系统无法识别后方来车,引发二次碰撞。因此,FMVSS 301(燃油系统 integrity)补充条款要求,后方碰撞(车速40km/h)后,后摄像头的镜头不能破裂,毫米波雷达的探测范围需保持在后方50m以内,且自动驾驶系统需发出“停车并开启双闪”的指令。
针对L4级自动驾驶车辆(无方向盘、踏板),标准还新增了“全无人模式下的碰撞测试”。例如,车辆在全无人模式下以30km/h的速度正面碰撞固定障碍,测试要求:碰撞后车辆自动制动至停止,车门自动解锁,车内的灭火系统自动启动(若检测到烟雾),且远程监控系统需立即向运营平台发送“碰撞报警”,包括碰撞位置、车辆状态、是否有乘员(若有)等信息。
乘员保护的调整:非标准姿态的应对
传统乘员约束系统的设计基于“正坐、系安全带”的标准姿态,但自动驾驶模式下,乘员可能调整座椅至后仰、侧坐甚至平躺,此时约束系统的效果会显著下降。例如,当乘员后仰45度时,传统安全带的肩带会从肩部滑至颈部,碰撞时易造成颈部骨折;气囊若按正坐姿态展开,会撞击乘员的头部侧面,导致颅脑损伤。
为解决这一问题,欧盟UN R152标准要求,自动驾驶车辆的约束系统需“自适应调整”。例如,当座椅后仰角度超过20度时,安全带的预紧器需提前触发(比正坐姿态早15ms),将乘员的上半身拉向座椅靠背,避免肩带滑落;气囊的展开方向需向乘员的前额方向偏移10度,展开压力降低20%,以减少对头部侧面的冲击力。
美国FMVSS 208标准则引入了“可变刚度气囊”技术要求。这种气囊能根据乘员的坐姿调整展开压力:当乘员正坐时,气囊压力为30kPa;当乘员后仰30度时,压力降低至25kPa,同时展开面积增加15%,以覆盖更大的头部区域。此外,标准还要求“座椅姿态传感器”的安装——需实时监测乘员的坐姿(角度、位置),并将数据传输给约束系统控制器,实现动态调整。
中国的征求意见稿也针对“非标准姿态”提出要求:当自动驾驶车辆处于L3及以上级别时,需测试“乘员侧坐20度、系安全带”状态下的侧面碰撞保护。例如,侧面碰撞时(车速50km/h),要求侧气囊的展开时间需提前5ms,展开压力增加10%,以覆盖乘员的胸部侧面;安全带的腰部固定点需向座椅中心移动30mm,以更好地约束乘员的下半身,避免侧移。
自动驾驶系统部件的碰撞防护与数据留存
自动驾驶系统的核心部件(如域控制器、激光雷达、摄像头)不仅是车辆的“大脑”和“眼睛”,也是碰撞时的风险点——若部件脱落或短路,可能引发二次事故或数据丢失。因此,标准对这些部件的碰撞防护提出严格要求。例如,UN R152标准规定,域控制器需安装在“碰撞缓冲区外”(如车辆的C柱内侧),且需通过“100G加速度冲击测试”——即模拟碰撞时的加速度,测试后域控制器的外壳不能破裂,内部电路不能短路,功能需保持正常(能接收传感器数据并输出控制指令)。
激光雷达的防护要求更具体。由于激光雷达通常安装在车顶,易受碰撞影响,标准要求其“安装支架的强度”需满足:以50kg的力垂直向下按压支架,支架的变形量不超过5mm;以20kg的力水平推动支架,变形量不超过3mm。此外,激光雷达的外壳需采用“抗冲击聚碳酸酯材料”,厚度不小于3mm,能承受直径10mm、质量100g的钢球以50km/h的速度撞击,外壳不破裂。
数据留存是事故分析的关键,标准对“黑匣子”(事件数据记录器,EDR)的要求也进一步升级。例如,欧盟UN R165标准(关于EDR的规定)2023年修订版要求,自动驾驶车辆的EDR需记录“碰撞前60s的自动驾驶状态数据”,包括:车辆是否处于自动驾驶模式、传感器的感知结果(如是否识别到前方障碍物)、算法的决策过程(如是否发出制动指令)、约束系统的状态(如安全带是否预紧、气囊是否展开)。此外,数据需加密存储,只有授权机构(如交通管理部门、车企)才能读取,且不能被篡改或删除。
中国的征求意见稿还要求“碰撞后的数据传输”:自动驾驶车辆碰撞后,需在10秒内将EDR数据传输至车企的云平台,平台需在5分钟内将数据共享给交通管理部门。例如,某起自动驾驶车辆碰撞事故中,车企通过云平台快速获取了碰撞前的传感器数据,发现是激光雷达被灰尘遮挡,未识别到前方的障碍物,从而快速定位了事故原因——这也体现了数据留存的重要性。
低速自动驾驶场景的特殊要求
低速自动驾驶车辆(如L4级社区接驳车、物流配送车)的运行速度通常≤20km/h,但其使用场景更贴近行人与非机动车,因此标准对其被动安全有特殊要求。例如,日本JIS D 0105-2023标准规定,低速自动驾驶车辆的“前保险杠高度”需在300-400mm之间(与儿童的胸部高度相当),且保险杠需采用“吸能泡沫+塑料外壳”结构,碰撞时能吸收70%以上的冲击力——若车辆以15km/h的速度碰撞儿童(模拟行人),碰撞力需≤5kN(相当于500kg的力),以避免造成胸部骨折。
欧盟UN R152标准针对低速自动驾驶车辆的“侧面碰撞保护”要求:车辆侧面需安装“柔性防护条”(高度从地面100mm到800mm),当与非机动车(如自行车)发生侧面碰撞时,防护条需能变形吸收能量,避免自行车的车把插入车辆侧面的缝隙,造成骑车人的腿部受伤。此外,标准还要求“碰撞后车辆的稳定性”——低速碰撞后,车辆需保持直线行驶,不能侧翻或失控,以防止撞到周边的行人或障碍物。
中国的征求意见稿也对低速自动驾驶车辆提出要求:当车辆处于L4级低速自动驾驶模式时,需通过“行人碰撞测试”——用模拟儿童的假人(质量30kg)以5km/h的速度正面碰撞车辆的前保险杠,测试后假人的胸部加速度需≤30G,头部加速度需≤50G(符合儿童的生物力学承受极限);同时,车辆需立即停止行驶,并开启双闪,向远程平台发送“行人碰撞报警”。
全无人自动驾驶车辆的碰撞测试要点
全无人自动驾驶车辆(无方向盘、踏板,L4及以上级别)的被动安全要求更侧重于“系统自主处理能力”,因为碰撞时没有人类驾驶员进行干预。例如,UN R152标准规定,全无人车辆碰撞后需“自主进入安全状态”:切断动力输出、制动系统锁止、车门自动解锁、车内灭火系统启动(若检测到烟雾),且需向远程运营平台发送“碰撞位置、车辆状态、是否有障碍物”等详细信息。此外,标准还要求“碰撞后车辆的定位精度”——需通过GPS或北斗系统将位置误差控制在5m以内,方便救援人员快速到达。
美国FMVSS标准针对全无人车辆的“碰撞后远程控制”要求:运营平台需能在碰撞后1分钟内接管车辆的控制权,远程调整车辆的位置(如将车辆移至路边安全区域),避免影响交通或引发二次碰撞。此外,标准还要求“车内应急系统的可用性”——即使车辆的主电源损坏,应急电源需能维持车内照明、通讯系统、灭火系统工作至少30分钟,以保障救援人员的操作。
中国的征求意见稿也对全无人车辆提出“碰撞后行人保护”要求:若碰撞涉及行人,车辆需立即启动“行人救援模式”——自动播放语音提示(如“车辆已碰撞行人,请附近人员协助救援”),并通过车外的扬声器向行人发出“请远离车辆,等待救援”的提示;同时,车辆需将行人的位置(通过传感器识别)传输给远程平台,方便救援人员快速找到行人。
相关服务
暂未找到与碰撞安全测试相关的服务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