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HS检测法规适用产品范围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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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检测法规(欧盟2011/65/EU及后续修订)是欧盟针对电子电气设备(EEE)中有害物质限制的核心法规,旨在减少铅、汞、镉等10种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。对于拟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而言,明确RoHS的适用产品范围是合规的第一步——只有确认产品属于RoHS覆盖类别,才能针对性开展检测、管控供应链,避免因“误判范围”导致的合规风险(如货物扣押、罚款)。本文将从法规框架、EEE定义、具体类别等维度,详细说明RoHS检测的适用产品范围。
RoHS法规的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
欧盟推出RoHS的直接动因是电子垃圾(WEEE)的快速增长——2000年前后,欧盟每年产生约800万吨电子垃圾,其中含有的铅、汞等物质会通过填埋、焚烧进入土壤和水源,威胁生态安全。2003年,欧盟首次发布RoHS1.0(2002/95/EC),限制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6种物质;2011年修订为RoHS2.0(2011/65/EU),将法规范围从“投放市场的设备”扩展到“所有EEE的整个生命周期”;2015年,欧盟通过(EU)2015/863指令,新增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、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4种物质,至此RoHS限制物质增至10种。
RoHS的核心目标有两个:一是“源头管控”——要求EEE在设计、生产阶段减少有害物质使用,而非依赖末端处理;二是“统一市场”——通过欧盟层面的限制要求,避免成员国各自制定法规导致的贸易壁垒。因此,RoHS的适用范围并非“随机划定”,而是围绕“EEE”这一核心概念,覆盖所有依赖电流/电磁场工作的设备。
需要说明的是,RoHS2.0并非“一刀切”的法规——对于部分技术上无法替代有害物质的产品(如医疗设备中的铅焊料),欧盟通过“豁免条款”(附件IV、V)允许暂时使用,但豁免需定期审查(通常每5年一次),一旦技术可行,豁免会被撤销。
比如医疗设备中的心脏起搏器,早期因铅焊料的可靠性无法替代,被纳入豁免;但随着无铅焊料技术成熟,欧盟在2021年修订豁免清单时,收紧了医疗设备的豁免条件——现在只有“植入式医疗设备”仍保留部分豁免,其他医疗设备需符合RoHS要求。
电子电气设备(EEE)的法定定义
RoHS的适用范围以“电子电气设备(EEE)”为边界,其法定定义来自2011/65/EU第3条第1款:“依赖电流或电磁场工作,或者用于产生、传输或测量这种电流或电磁场的设备,其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伏特交流电或1500伏特直流电。”
这一定义包含三个关键要素:首先是“依赖电流/电磁场工作”——比如手机需要电池供电才能开机,冰箱的压缩机需要电流驱动,这类设备属于“依赖”;其次是“用于产生/传输/测量电流/电磁场”——比如变压器用于传输电流,万用表用于测量电流,即使自身不“依赖”电流工作(如无源变压器),也属于EEE;最后是“电压限制”——超过1000V交流或1500V直流的设备(如高压输电塔),不在RoHS覆盖范围内。
需要澄清一个常见误解:“EEE必须是‘电子’或‘电气’的,但两者有区别吗?”其实在RoHS法规中,“电子”(如芯片、电路板)和“电气”(如电机、加热管)并无严格区分,只要符合上述三个要素,都属于EEE。比如电熨斗,核心是加热管(电气元件),但有温控电路(电子元件),属于EEE;再比如纯机械的手动缝纫机,不依赖电流,就不属于EEE。
另外,“设备”的定义包括“整机、组件、零部件”——比如手机的电池是组件,电池中的正极材料是零部件,都属于RoHS覆盖范围。这意味着,企业不仅要管控整机,还要管控供应链中的每一个零部件,确保“从原材料到成品”全链路符合RoHS要求。
举个例子:某企业生产手机充电器(属于IT设备的配件),其内部的电容含有六价铬,虽然电容只是充电器的一个零部件,但因为充电器属于EEE,所以电容必须符合RoHS对六价铬的限制(≤0.1%)。
第一类:大型 household appliances
RoHS2.0附件I将EEE分为8大类,第一类是“大型 household appliances”(大型家用电器),定义为“主要用于家庭,但也可用于商业环境的大型电气设备”,典型特征是体积大、功率高,依赖固定电源工作。
具体包括:冰箱(含冷藏柜、冷冻柜)——核心部件是压缩机(电气元件)、控制电路板(电子元件),用于保持低温;洗衣机(含滚筒洗衣机、波轮洗衣机)——核心是电机(驱动滚筒)、加热管(热水洗涤)、电脑板(控制程序);空调(含分体式、柜式)——核心是压缩机(制冷循环)、冷凝器(散热)、遥控电路(用户操作);洗碗机(含家用、商用大型机型)——核心是水泵(水循环)、加热管(热水清洗)、传感器(检测水位);烤箱(含电烤箱、蒸烤箱)——核心是加热元件(电阻丝或石英管)、温度控制器(电子或机械)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大型”的判断并非仅看体积,而是看“功能定位”——比如餐厅用的大型洗碗机,虽然用于商业,但功能与家用洗碗机一致,属于第一类;而工业用的大型冷冻库,因主要用于工业生产,不属于“household appliances”,不在第一类覆盖范围内。
合规提示:大型家电的“易忽视点”是压缩机和控制板——比如某企业出口欧盟的冰箱,因压缩机中的铅含量超过0.1%,被欧盟海关抽检发现,最终不得不召回所有批次产品,重新更换无铅压缩机后才得以进入市场。
第二类:小型 household appliances
第二类是“小型 household appliances”(小型家用电器),定义为“体积小、便携或桌面使用,主要用于家庭的电气设备”,典型特征是功率低、可移动(部分用电池供电)。
具体包括:吹风机——核心是电机(驱动风扇)、加热丝(产生热风)、开关(控制风速);电动牙刷——核心是电池(供电)、电机(驱动刷头)、充电座(感应充电);咖啡机(含滴漏式、意式)——核心是加热管(加热水)、水泵(输送水压)、控制板(设定温度);电熨斗——核心是加热元件(铝底板内的电阻丝)、温控器(防止过热)、蒸汽发生器(产生蒸汽);吸尘器(含有线、无线)——核心是电机(产生吸力)、尘袋传感器(检测满尘)、电池(无线机型)。
这类设备的共性是“贴近个人生活”,比如电动牙刷,虽然是个人护理产品,但依赖电池供电,属于EEE;再比如无线吸尘器,用锂电池供电,属于小型家用电器。
合规提示:小型家电的“易忽视点”是电池和塑料外壳——比如某款电动牙刷的电池含有汞,塑料外壳含有DEHP(邻苯二甲酸盐),这两种物质都在RoHS限制范围内,企业需重点检测。
第三类:IT和通讯设备
第三类是“IT和通讯设备”,定义为“用于信息处理、存储或传输的电气设备”,是RoHS覆盖范围最广的类别之一,几乎涵盖所有带电路的信息科技产品。
具体包括:台式电脑(主板、CPU、电源)、笔记本电脑(电池、屏幕、键盘)、手机(主板、电池、摄像头)、路由器(无线模块、电源适配器)、打印机(打印头、电机、控制板)、服务器(机箱、主板、电源)。
需要说明的是,“通讯设备”不仅包括手机、路由器等传统产品,还包括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环等可穿戴设备——比如智能手表可以连接手机传输数据,属于“通讯设备”,因此属于第三类。
合规提示:IT设备的“易忽视点”是电路板和芯片——比如某企业生产的路由器,其主板上的焊锡含有铅,虽然焊锡只是主板的一个工艺环节,但因为路由器属于EEE,所以焊锡必须符合RoHS对铅的限制(≤0.1%)。
第四类:消费类设备
第四类是“消费类设备”,定义为“主要用于娱乐、休闲的电气设备”,典型特征是“非必需但提升生活品质”。
具体包括:电视机(含液晶、OLED、量子点)——核心是屏幕(显示面板)、主板(信号处理)、扬声器(声音输出);音响系统(含功放、音箱、CD播放器)——核心是功放电路(放大音频信号)、扬声器(发声单元);游戏机(含主机、手柄、光盘驱动器)——核心是CPU(处理游戏数据)、手柄(感应操作)、硬盘(存储游戏);摄像机(含数码、模拟)——核心是传感器(CCD/CMOS)、镜头(光学元件)、电池(供电)。
比如智能电视机,虽然带有安卓系统(信息处理功能),但主要用途是娱乐,因此属于第四类;而专业的广播级摄像机,因用于商业拍摄,不属于“消费类设备”,不在第四类覆盖范围内。
第五类:照明设备
第五类是“照明设备”,定义为“设计用于产生或分配光的设备”,覆盖所有类型的照明产品,包括传统光源和LED光源。
具体包括:LED灯(含球泡灯、筒灯、面板灯)——核心是驱动电源(转换电压)、LED芯片(发光);荧光灯(含直管、环形)——核心是镇流器(稳定电流)、灯管(汞蒸气发光);台灯(含桌面、床头)——核心是底座电路(供电)、灯泡(发光);吸顶灯(含客厅、卧室)——核心是电源模块(降压)、灯珠(LED);路灯(含户外、道路)——虽然是户外设备,但属于照明设备,因此属于第五类。
需要注意的是,传统的白炽灯虽然没有电子元件,但RoHS2.0覆盖所有照明设备,包括白炽灯——不过欧盟在2009年就禁止了白炽灯的销售,因此现在的照明设备主要是LED和荧光灯。
第六至第八类:电动工具、玩具与医疗设备
第六类是“电动工具”,定义为“用于加工、维修的手持或台式电气设备”,比如电钻(电机、电池)、电锯(电机、锯片)、电焊机(变压器、控制板);第七类是“玩具、休闲和运动设备”,定义为“用于娱乐或运动的电气设备”,比如电动玩具(遥控汽车、机器人)、游戏机控制器(有线/无线)、健身器材中的电气部分(跑步机调速器、心率监测器);第八类是“医疗设备与监测控制仪器”,2017/2102修订后,从2021年7月22日起纳入RoHS2.0,比如心电图机(传感器、放大器)、血压计(电子传感器、电池)、工业用温度控制器(传感器、控制模块)。
需要说明的是,第七类中的“玩具”仅指“电动玩具”——比如毛绒玩具如果没有电气元件(如电机、电池),就不属于EEE,不在RoHS覆盖范围内;第八类中的“医疗设备”包括家用和医用——比如家用血糖监测仪,属于医疗设备,需符合RoHS要求。
明确排除的产品范围
并非所有产品都属于RoHS覆盖范围,以下产品明确排除:一是航空航天设备——依据EU Regulation 2018/858,航空航天设备有专门的法规,不在RoHS覆盖范围内;二是军工产品——欧盟成员国的军事装备,因涉及国家安全,不在RoHS覆盖范围内;三是非电气设备——比如纯机械手表(不依赖电流)、手动工具(螺丝刀、锤子)、纯陶瓷餐具(无电气元件);四是初级金属材料——未加工的铜、铝、铁等,不属于“设备”,不在RoHS覆盖范围内;五是燃料——比如汽油、柴油,不属于EEE,不在RoHS覆盖范围内。
举个例子:某企业生产纯机械手表,虽然带有指针和齿轮,但不依赖电流,因此不属于EEE,无需做RoHS检测;而智能手表(依赖电池和通讯功能)属于EEE,需做RoHS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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